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-
-
-
查看更多评论会员5878:好评
酒店环境非常棒,小插曲是因钱包忘记在酒店咨询后回去拿钱包工作人员在门口等着,非常感谢她们
会员3239:好评
很愉快的一次入住体验,房间干净宽敞,窗外风景优美,虽然由于天太热没有体验到高尔夫,但是露天泳池和健身房一样可以打发时间。早餐种类丰富,下次有机会的话还会选择这里
北极熊:好评
服务还不错,免费升级...汪玉琴经理,钱为接待热心服务赞